东莞市新蔓电子有限公司

产品中心

\new center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 地  址:东莞市塘厦镇168工业区
  • 联 系 人:温先生
  • 手  机:0769-82953511
  • 主  营:提供各类主动元件、被动元件及机电元件等电子零组件、设计开发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 -> 帮助中心 -> 发票须知
发票须知
尊敬的顾客,您在购物后都会收到我们开具的正规发票,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
发票的开具
1、发票将从东莞财务中心统一开具并邮寄,不随您的订单商品同时送达,敬请大家了解并注意。
2、开具发票的金额以实际支付的金额为准。
3、新蔓提供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抵扣)"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两种。
4、为提高操作效率并避免可能发生的退换货影响,发票一般在到货14天后方可开具,每月20日为当月开票的截止时间,如当月未能开出,则自动顺延至下月开票,并在每月25日之前快递寄出。
5、请您提供正确的发票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保证发票能够准确送达;如果您未填写此项,将以收货地址作为发票的邮寄地址,以便及时与您联系。
增值税普通发票
1、对于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客户,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抵扣)。
2、开具该发票时,请在发票抬头录入将需要发票的抬头在修改信息中进行修改。
3、发票通过快递寄送给客户
4、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与您输入的信息一致的情况下,发票一经开出,恕不退换。
增值税专用发票
1、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一定要提前告知,否则将默认开具普通发票。
2、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顺利开具,请您在提交开票资料时认真核对,如因您提交的信息有误而造成发票开错而影响认证抵扣,新蔓恕不负责。
3、"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在您收到货物的确认无误后,用快递的方式寄给您。
4、为使客户能及时有效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详细填写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银行和帐号、发票邮寄地址,并注意所填的内容须与纳税信息一致。
a、公司名称必须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
b、公司的地址和电话是您开票信息上的地址和电话
c、税务登记号是您公司《税务登记证》的编号,一般为15位,请仔细核对后输入
d、开户银行名称与银行帐号两者必须都要填写,缺一不可。
友情提醒
1、根据国家海关规定,集成电路即IC的进口一律免关税,但对非集成电路类的元器件(如继电器、带通滤波器、衰减器、各类模块、线缆等)可能需要额外增收5%-12%的关税,如您订购的器件在报关时被确认需要额外征收关税,我们客服人员将第一时间通知您并请您配合补缴关税费用,敬请谅解。
2、如遇部分型号在我们为您代购时被告知属于禁运范围而不能进口到国内,我们客服人员将在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敬请谅解。
注意事项
如果因为您填写的错误信息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开出,我们将自动为您开出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一经开出,恕不退换。
根据您输入的信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不影响认证抵扣的情况下,我司不会受理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
友情提示
如果您对以上开票信息有任何疑义,可咨询您公司的财务人员。
如果您在收到货物的30天内还未收到发票,请您及时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超过90天(您成功下单之日起)未与我们联系的,我司将不再为已开发票的订单进行补开发票。
发票中的 "货物(劳务)名称",我公司统一默认按"电子元器件"开具;"型号规格"按货物实际型号开具,不接受与实际交易相悖的特殊开票要求。
发票的退换
1、如果您收到的发票与您输入的开票信息、订单信息不一致,请先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我们会以最快的速度为你更换正确的发票。
2、如果您收到的发票与你输入的开票信息、订单信息一致,但您要求更改相关信息,您也需要先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经我们财务部门同意之后,请亲自携带需要更换的发票到指定的地址办理。
3、未经我司客服人员的允许,财务部门将不接受电话、传真、邮件、邮寄等形式的重开发票申请,如您擅自将发票寄到我公司的任一办公地址,在寄送过程中发生的发票遗失、缺失等情况,恕我们概不负责。
谢谢您的配合,祝您购物愉快!

新蔓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Copyright 2013 访问量: 网站地图】【百度地图】【后台管理
*本站相关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均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技术支持:【 东莞网站建设【百度统计】
 香港总部 电话:85221913683 传真:85221849811 地址:18/F.,Siu Ying Commercial Building,151-155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Kong.
广州办事处 电话:020-82686602 传真:020-82686603 电子邮件:gz_xinman@aliyun.com 地址:广州市增城新塘镇新墩工业北区13号
东莞办事处 电话:0769-82953511 传真:0769-82953611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168工业区
厦门办事处 电话:0592-5390950 传真:0592-5390950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1号
粤ICP备2022007919号